河南大学生城镇医保全覆盖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8-25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讯(记者 郭炳德)今后,河南省所有在校大学生要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,不但在校受意外伤害给报销,寒暑假、实习期间因病住院,医保也给报,等将来毕业后还可跟工作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。日前,河南省决定,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,并要求各地在今年9月学生开学前全部启动。

  据了解,为更好地确保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,河南省明确规定,凡本省按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中,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,均要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。同时河南省规定,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,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,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高校包干使用。

  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毕业后稳定就业的,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;灵活就业的,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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